加快涉气类设施与装备淘汰。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现役30万千瓦级别燃煤火电机组“到期即退”,加快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退出或整合。2025年底前,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零,玻璃行业全面退出石油焦、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到2027年,燃用石油焦、重油、渣油、煤焦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比例达到100%。
(二)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
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短板。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和设施设备更新,加强区域管网互联互通,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调节能力,推动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加快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入海河流总氮未完成考核目标的流域因地制宜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降氮改造。到2027年,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实现城镇区域生活污水产生量与处理能力的动态平衡。
全面推进城镇管网建设和提升改造。加快城镇污水管网高质量全覆盖区建设,推进城市污水管网数字孪生系统建设,实现对管网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处置,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完成存量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加快雨污混流、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的改造,着力提升老城区、老旧小区、城郊结合部等管网设施水平,提高城镇污水收集能力。推动城镇雨洪排口晴天排水溯源治理和闭环管理,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2026年上半年,完成80%的存量问题污水管网提升改造,2027年底前全面完成。到2030年,新改建污水管网2000公里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不低于100mg/L。
推进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统筹推进城镇周边村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到户延伸改造,推动农户接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建立城镇污水厂网设施运维高效协同机制。到2027年,城镇周边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控新增化工园区,推动化工、医药项目向化工园区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化工园区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26年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17座处理设施(专管)、提升改造4座处理设施,2027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实现化工园区化工生产废水专业处理全覆盖。巩固提升化工、电镀等重污染企业污水输送明管化改造成效,全面推行雨水管网明渠化改造和雨污管网可视化管理系统建设,提质扩面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积极推进园区配套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积极推进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流处理。
(三)加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综合治理。
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稳妥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体系。全面完成生活垃圾老旧中转站改造提升,城乡生活垃圾运转能力实现平衡。因地制宜推进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化治理,到2027年,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实现县县全覆盖。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完善塑料制品回收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塑料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力度,积极谋划储备废塑料分拣中心和加工利用项目,推动废旧塑料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模化发展。加快“以竹代塑”产业发展,培育推广替代产品,推动外卖塑料“零废弃”扩围提质。加强“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低碳回收和高值利用,到2027年,海洋塑料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能力达到10万吨/年。
加强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围绕“减量、利用、消纳、监管、打击”五方面发力要求,大力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培育一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加快构建产能均衡、品质优良、产销通畅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强化规划和用地保障,加快市县建筑垃圾消纳设施落地落实。全面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排查整治,加大联合执法、信用惩戒、行刑打击力度,杜绝建筑垃圾非法倾倒、堆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到2027年,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90%以上。
(四)加快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治理管控。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健全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运体系,推进回收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环卫体系三网深度融合。提升粉煤灰、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印染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保障。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工业固废。深化一般工业固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试点,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和新能源动力电池等新型固废循环利用。到202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98%以上。
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小微收运单位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包装、称重、打码、入库“五即”规范化建设。精准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加快温州、舟山、台州、丽水等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绍兴、台州等地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能力建设,推动丽水市提高不锈钢酸洗污泥资源化利用能力的适配性。到2027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20万吨/年以上,废盐资源化利用能力7.5万吨/年以上。持续完善小微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工业园区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式贮存共享中心。
(五)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实施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大美自然山水浙江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行动,推进线性工程生物通道建设。到2030年,完成森林生态修复和美丽林相提升500万亩以上,建成各类生态廊道5000余公里;完成山水工程治理面积160万亩以上,蓝色海湾修复岸线50公里、滨海湿地面积1.5万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1.5万亩,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300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93.5%;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质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
推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河湖水体连通工程,加快推进城乡水系连通畅通。健全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推进河湖岸线生态修复和生态缓冲带建设,持续修复河湖自然生境,提升河湖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整治提升。加强美丽海湾亲海休闲设施、生态修复设施、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到2027年,完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到2030年,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应建尽建,累计修复河湖生态缓冲带1000公里,9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全省水面率控制在5.66%以上。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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