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1-01 |
| 发文单位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在城市范围内由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 ... |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2003-01-01 |
| 发文单位 | |||
| 文件号 | |||
| 摘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在城市范围内由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和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