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 版)》也提到,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其中,国务院部门文件明确,要推动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与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出水水质等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费功全在今年两会上提议,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将污水处理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应急资金,通过政策性银行提供低息贷款并由政府贴息等举措,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确保污水处理费按时足额支付。
自6月1日起,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不仅如此,资金支持也在加速落地。为了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今年国务院明确在今年4.4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部分资金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近期,湖南、广西、云南等多地的专项债被安排用来清偿企业账款。据相关媒体报道,地方密集发行专项债化解“拖欠账款”难题,总额已经超过千亿。
以湖南为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显示,财政部分两批下达湖南省新增债务限额182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1465亿元,其中200亿元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深陷应收账款困境的企业带来希望,彰显了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决心。
然而,政策落地不仅需要各地方政府切实推进,更要警惕部分地区过度依赖“化债资金”。例如,河北秦皇岛海港区水务局长期拖欠河北恒特集团多项工程款,在接受媒体采访,谈到这部分欠款的解决方案时,区政府表示在等待化债资金。
企业的运营周转对资金的及时性要求极高,一味等待上级化债资金,不仅可能使企业错过发展机遇,甚至危及生存,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账款问题。地方政府应积极探索自救路径,主动作为,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通过自身努力化解债务问题,维护政府公信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与地方经济的良性循环。
欠款背后是企业的生存困局,需要被看见和切实打破
当环保企业的应收账款变成一张张“空头支票”,当工程交付的喜悦被漫长的追讨消磨殆尽,“讨债”二字便成了许多企业日常运营中最沉重的关键词。
从巴安水务为2.5亿元欠款数年奔波,到临颍康达环保水务为5.7亿元污水处理费与县政府对簿公堂,再到河北恒特集团因工程款拖欠陷入经营困局,可以看出,环保企业被拖欠账款金额巨大,讨债之路又布满荆棘,充满了难以言说的无奈。
时间的煎熬,是讨债路上最磨人的“酷刑”。一笔账款从拖欠发生到最终解决,短则数月,长则数年甚至十余年。巴安水务与锦州水务的纠纷始于2019年工程投用后,企业从协商催缴到被迫诉讼,再到经历立案、法院驳回、二次起诉,如今已过去近6年,超亿元工程款仍悬而未决。这期间,企业的现金流如同被缓慢放血,员工工资、银行贷款、新项目投入…… 每一项支出都在考验着企业的生存底线。
生存的重压,让“无奈”渗透到企业运营的每一个角落。对环保企业而言,应收账款并非简单的数字,而是维系企业运转的“血液”。当这笔“血液”长期凝固,企业的正常经营便会陷入瘫痪。巴安水务只是无数环保企业的缩影:有的企业为了回笼资金,不得不低价变卖资产;有的企业缩减研发投入,错失技术升级机遇;更有甚者,因无力支付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陷入连锁债务危机。
这条漫漫讨债路,磨掉的不仅是企业的耐心与资金,更是市场主体对公平营商环境的信心。巴安水务工作人员感叹,即使一审裁决出来后,估计还有二审、法院执行等重重困难,公司到底最后什么时间能拿到工程款,以及困境之下能否撑到锦州水库工程款回来的那一天,谁也无法给出准确答案。
环保企业承载着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当他们深陷“讨债难”的泥潭,最终影响的或许不仅是企业自身的生死,更是公共服务的质量与生态环境改善的进程。这种无奈,需要被看见,更需要被切实打破。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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