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划定引滦水源保护区的报告》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9-01-17 |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文件号 | 津政办发[1989]7号 | ||
| 摘要 | 有关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环保局《关于划定引滦水源保护区的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关于划定引滦水源保护区的报告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引滦水源水质清洁,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引滦水源保护区的划界工作已经完成。这次划界按照津政办发〔1986〕51号文件精神 ... | ||
| 政策类型 | 其他政策 | 颁布日期 | 1989-01-17 |
| 发文单位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 文件号 | 津政办发[1989]7号 | ||
| 摘要 | 有关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 市环保局《关于划定引滦水源保护区的报告》,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关于划定引滦水源保护区的报告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引滦水源水质清洁,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引滦水源保护区的划界工作已经完成。这次划界按照津政办发〔1986〕51号文件精神 ... | ||